本文摘要:要保证电费降价的红利传导到电力终端用户,贯彻为企业减轻负担。
要保证电费降价的红利传导到电力终端用户,贯彻为企业减轻负担。从4月起,武汉市积极开展针对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并转供电主体调高收费问题的专项整治。
22日记者得知,整治共计清退调高缴的电费过亿元,更进一步提高了营商环境。电价先后5次上调,并转供电主体囤积企业降价红利减少一般工商业电价,是减少企业用电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的最重要措施。自2018年4月以来,我省先后5次上调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
2018年、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先后两次明确提出当年一般工商业电价减少10%,即2年减少20%。2019年7月1日起,我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电价再度减少。但是,部分并转供电主体不继续执行目录电价、囤积降价红利,在电费中违规附加费其他费用,导致国家电价降价政策无法惠及电力终端用户。
并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必要供电到终端用户,须要由其他主体转供的不道德。并转供电主体主要是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
今年5月,东西湖中心广场商铺租户张女士就曾向本报体现,该广场物业除了缴电费,还附加费了电力维护费。引人注目问题是,部分并转供电主体不继续执行国家定价,以所谓的电力维护费商业服务费等名义,向主体内的商户分摊或附加费电费。
全市摸排并转供电主体全面清扫不合理调高不道德今年4月以来,针对这一现状,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市委作风巡查第八组的督导下派出千余人次,集中力量、集中于时间,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了一场针对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牵涉到一般工商业用电并转供电主体调高收费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国网武汉供电公司获取的6124个并转供电收费计量点名单,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派出千余人次,牵头供电部门积极开展全面摸排,创建并转供电主体表格台账,对并转供电主体收费情况实施全面掌控、全面监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凡并转供电主体不继续执行目录电价,在电费中附加费其他费用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责令修正,充公违法扣除,可以处以违法扣除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近6.8万户工商户获得用电上架1亿余元多达,截至新闻报道时,全市确认的一般工商业并转供电主体2717家,2479家并转供电主体继续执行了目录电价,清退户数67990户,清退金额10796.95万元。目前,全市已立案121件,其中,武汉市、洪山区、东西湖区、武汉开发区皆做出了行政处罚要求,罚没金额总计490775.4元。
对于不具备改建为一户一表格条件的电力用户,电网企业将主动服务,尽早构建必要供电,并按照目录销售电价承销。不具备必要供电条件,之后实施并转供电的,并转供电主体要将今年以来的降价政策措施全部传导到终端用户。遭遇电费调高请求电话12315滋扰监管部门:典型案例公开发表曝光武汉市市场监管局讲解,水电气等最重要公用事业的最重要价格,划入政府定价目录,实施政府定价。
一些并转供电主体不继续执行法定价格,违背价格政策,经过市场监管部门的政策宣传说明后,仍不肯排查,或者排查不做到的,必需受到依法查处。工商户如找到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并转供电主体缴纳电费多达目录电价标准的,可以随时电话12315热线电话。
一旦找到调高缴纳电费不道德有误的,市场监管部门找到一起公安部门一起;对情节严重、性质险恶的典型案例公开发表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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